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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两家企业被省商务厅认定为“甘肃老字号”
每日甘肃网8月2日讯据陇东报报道(庆阳融媒记者韩龙)近日,省商务厅公布了认定的第二批“甘肃老字号”名单,由市商务局遴选推荐的庆阳岐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商标:刘兰芳香包)和醋头醋味业食品有限公司(商标:醋头醋〈酢头酢〉)被省商务厅认定为“甘肃老字号”,打破了我市老字号企业零记录。
近年来,市商务局加快培育老字号企业,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,组织各县(区)商务部门深入辖区开展摸底普查,挖掘历史文化资源,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完善申报信息,对接近申报条件的企业建立“老字号预备库”,形成动态管理。制定了《庆阳市商务局老字号企业挖掘培育行动方案》,明确工作目标,争取到2025年,认定3至5家“甘肃老字号”企业,基本形成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模式,不断激发品牌消费潜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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